异地就医人员,这份暖心小贴士请查收!
自行到省外定点医院住院就医需办理。
办理途径:通过“粤医保”微信小程序→异地就医备案→【备案类型】选择“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”。
备注:广东省内住院的,无需备案,可现场联网报销。
1.入院后补办备案的,【备案开始日期】需选择“入院日期”。
2.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无需审批,提交后即生效,出院时凭佛山市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,可现场联网报销。
3.自行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,报销比例在本市同级别的基础上降幅为20个百分点。
4.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,到期后再次在省外住院的,需重新办理备案。
异地长期居住、工作人员住院就医需办理
温馨提示:快提醒您长期在异地的亲戚朋友,提前办好异地就医备案,生病就医不再手忙脚乱!
办理途径:“粤医保”微信小程序→异地就医备案→【备案类型】(分情况选择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”、“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”、“常驻异地工作人员”)。
提供资料: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(如居住证、户口簿、单位派驻证明等)。
备案有效期:长期。
1.入院后补办备案的,【备案开始日期】需选择“入院日期”,还需上传入院相关证明材料(显示有入院日期)。
2.备案审批通过后,出院时凭佛山市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,在联网医院按市内同级医院比例现场报销。
3.【办理类型】选择【个人承诺】的,仅在备案地单向享受医保待遇,回佛山就医不享受医保待遇,且6个月内不可变更或取消备案。请谨慎选择!
选点规则:
常(长)驻异地人员⏩ 可在备案地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
自行市外门特就医人员⏩ 可在佛山市内及市外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
办理途径:“粤医保”微信小程序→业务办理→特定门诊选点登记
除常(长)驻异地人员在备案地选点就医等特殊情形,自行到市外普门就医,不予报销。
常(长)驻异地人员选点规则:可在备案地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(其中1家需为基层医疗机构)。
办理途径:“粤医保”微信小程序→业务办理→门诊选点登记。
参保人可先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自查:
①就医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异地结算;
②异地就医备案及门诊选点是否生效;
③是否正确使用佛山市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(参保地选择佛山市)进行结算。
若仍无法现场报销的,可自费结算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。
想要了解住院、门诊报销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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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参保人,如需详细了解社保业务办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,请您拨打佛山市“12345”热线进行咨询,感谢您的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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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作者:何翠莹
审校:顺德社保宣传专员
编辑: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股